世界乒乓球大事记
来源:风霜繁星的BLOG
(十一)对球拍的限定
球拍的演变经历以下过程:羊皮长柄拍——木拍——胶皮拍一一海绵拍——反胶、生胶、长胶、防弧拍——碳纤维底板一一球拍两面必须明显不同颜色。最早使用的球拍其大小、形状、重量不限,对拍面覆盖物也未加限制。1952年海绵拍出现后引起争议。1959年国际乒联对球拍规珞化作出了规定。确定规珞为:拍面应为均匀一致的无光泽暗色;拍面覆盖物可以是一层颗粒胶,连同粘合剂不超过2毫米,也可以是在一层海绵上再贴上一块厚度不超过2毫米的颗粒胶,连同粘合剂不超过4毫米。由于碳纤维底板的出现,1979一1981年,国际乒乓球联合会规则对球拍又作了相应的修改补充。新规则对底板增加了两条规定:一为“拍身应被认为是木质的,拍身厚度至少有85%是天然木料,而且粘合层不超过总厚度的7.5%或是0.35毫米,不管哪种算法,取其数小的一种”;另一为“拍身的粘合层可包括加强的纤维材料,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
1971年,第31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时,国际乒坛对中国运动员使用两面不同性能的球拍,使乒乓球技术变幻莫测,难以对付产生争议,此争议长达10多年之久,直至1983年第37届国际乒乓球联合会代表大会时,产生了新的规则。新规则从1984年1月1日起执行:在世界锦标赛、洲锦标赛、国际公开赛中,不管球拍两面的覆盖物是否相同,也不管球拍的两面是否都有覆盖物,球拍的两面均必须是两种明显不同的颜色。还规定球拍任何一面的覆盖物必须是整块的,一律为暗色无光泽,厚度均匀,没有覆盖物的一面,不允许击球,否则将判失一分。自1986年7月1日起,规则又明确规定,球拍的两面不管是否用来击球,都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十二)对发球的限制
早期的乒乓球比赛规则,对发球没有严珞的限制。美国运动员发明了一种用手指使球旋转的那卡尔式发球,每发5个球能得3-4分、在第11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美国队获男、女团体冠军。1937年,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对比赛规则进行了修改,规定禁止使用手指旋转的那卡尔式发球,规则第一次对发球进行了限制。自1967年7月1日起,规则新规定:开始发球时,发球员只能用手将球向上抛起,不得超过垂直线45度角,不得使球旋转。使裁判员在每个时间内能看得见球,并清楚地看见球离开手掌。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降落时,方可击球,球应先落在发球员的台面上,然后直接越过或绕过,落到接球员的台面上。
1983年,在第37届国际乒乓球联合会代表大会上,对发球的规则作如下补充:发球时,球拍触球的瞬间,球的整体位置不仅不能在球台端线及其假想延长线之前,而且不能在发球运动员上身躯干(不包括头部、四肢和下身)离球台端线远侧及与端线平行的假想延长线之后,否则,将判失一分。如果运动员发球时跺脚,裁判员应给予警告,之后,运动员发球再次跺脚,即判失1分。
1987年2月,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国际乒兵球联合会第39届代表大会上,对发球又作出了规定:在比赛中,运动员发球时,球从不执拍手中向上抛起至少16厘米。1989年4月,在第40届国际乒乓球联合会代表大会上。又严珞了规则,要求将球几乎垂直向上抛起,当球与执拍手接触期间,不执拍手必须在台面以上及发球员的端线及假想延长线之后。为了增加比赛的对抗性,促进乒乓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国际乒联在实行40毫米大球和11分制以后,于2002年9月又作出“无遮挡发球”的新规定。无遮挡发球就是在发球时,不仅要让对手看清抛球,击球,而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