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大赛策划书
判员报分: 1)报分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报分.如考虑掌声或其它嘈杂声将影响报分,应在情况允许时立即报分. 2)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报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 3)一局比赛开始和交换发球员时,裁判员在报完比分后,应报出下一回合发球员的姓名,并用手势指明发球方。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经济与商业学院网站 作者:李昌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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