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注册形似“哆啦A梦”图形商标被认定侵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周蔚)哆啦A梦,又名机器猫、小叮当,是动画片《哆啦A梦》的主人公。它热情幽默,每当好朋友遇到困难时,它总能在口袋里找到工具为大家排忧解难。那所有与“哆啦A梦”酷似的商标都来自于《哆啦A梦》的作者不二雄吗?
原告机器猫公司申请的商标。
4月28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申请注册了一枚形似“哆啦A梦”的图形商标而引发的行政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注册形似“哆啦A梦”的图形商标,损害了“哆啦A梦”在先著作权。
机器猫(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机器猫公司)是福建省的一家经营体育器材、服装、童鞋等商品的公司。2012年,机器猫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第10744707号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年12月,该商标在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获得核准注册。
艾影公司注册的商标。
2016年12月,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艾影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其主要理由为:其经授权获得了《哆啦A梦》漫画及动画作品(简称涉案作品)等著作权及维权权利,诉争商标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艾影公司为第3162509号“哆啦A梦及图”商标、第3162425号“DORAEMON及图”商标、第5227141号图形商标的利害关系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等。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机器猫公司不服该裁定,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艾影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艾影公司注册的商标。
机器猫公司诉称:诉争商标图形并非“哆啦A梦”,诉争商标图形与涉案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未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著作权;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等。综上,被诉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诉争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情形。首先,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株式会社藤子·F·不二雄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即已获得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且株式会社藤子·F·不二雄将涉案作品的名称、标志、设计、标识、商标、肖像、视觉表现和衍生人物形象的促销权、商品权等权利授予株式会社小学馆集英社,株式会社小学馆集英社将上述权利授予国际影业有限公司,国际影业有限公司又授权予艾影公司,上述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艾影公司是涉案作品著作权的在先权利人。
其次,“哆啦A梦”不同于漫画中常见的猫的形象,其五官紧凑,手部呈圆形,颈部系有铃铛,腹部有口袋,本案诉争商标与“哆啦A梦”在整体结构、设计细节、元素构成和布局等方面均相近,已构成实质性相似。再次,由艾影公司在诉讼中提交“哆啦A梦”漫画书籍可知,涉案作品曾多次出现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出版的书籍中,故涉案作品处于可被公众获知的状态,机器猫公司具有接触到涉案作品的可能性。
因此,机器猫公司未经享有涉案作品在先著作权的艾影公司的许可,申请注册与涉案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商标,损害了艾影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综上,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驳回原告机器猫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机器猫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线上百家乐平台┿打开【博发推荐:ww66.vip,博发飞机@xiaoc8868】*ab体育娱乐app官网*
原标题:公司注册形似“哆啦A梦”图形商标被认定侵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周蔚)哆啦A梦,又名机器猫、小叮当,是动画片《哆啦A梦》的主人公。它热情幽默,每当好朋友遇到困难时,它总能在口袋里找到工具为大家排忧解难。那所有与“哆啦A梦”酷似的商标都来自于《哆啦A梦》的作者不二雄吗?
原告机器猫公司申请的商标。
4月28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申请注册了一枚形似“哆啦A梦”的图形商标而引发的行政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注册形似“哆啦A梦”的图形商标,损害了“哆啦A梦”在先著作权。
机器猫(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机器猫公司)是福建省的一家经营体育器材、服装、童鞋等商品的公司。2012年,机器猫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第10744707号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年12月,该商标在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获得核准注册。
艾影公司注册的商标。
2016年12月,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艾影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其主要理由为:其经授权获得了《哆啦A梦》漫画及动画作品(简称涉案作品)等著作权及维权权利,诉争商标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艾影公司为第3162509号“哆啦A梦及图”商标、第3162425号“DORAEMON及图”商标、第5227141号图形商标的利害关系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等。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机器猫公司不服该裁定,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艾影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艾影公司注册的商标。
机器猫公司诉称:诉争商标图形并非“哆啦A梦”,诉争商标图形与涉案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未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著作权;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等。综上,被诉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诉争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情形。首先,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株式会社藤子·F·不二雄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即已获得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且株式会社藤子·F·不二雄将涉案作品的名称、标志、设计、标识、商标、肖像、视觉表现和衍生人物形象的促销权、商品权等权利授予株式会社小学馆集英社,株式会社小学馆集英社将上述权利授予国际影业有限公司,国际影业有限公司又授权予艾影公司,上述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艾影公司是涉案作品著作权的在先权利人。
其次,“哆啦A梦”不同于漫画中常见的猫的形象,其五官紧凑,手部呈圆形,颈部系有铃铛,腹部有口袋,本案诉争商标与“哆啦A梦”在整体结构、设计细节、元素构成和布局等方面均相近,已构成实质性相似。再次,由艾影公司在诉讼中提交“哆啦A梦”漫画书籍可知,涉案作品曾多次出现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出版的书籍中,故涉案作品处于可被公众获知的状态,机器猫公司具有接触到涉案作品的可能性。
因此,机器猫公司未经享有涉案作品在先著作权的艾影公司的许可,申请注册与涉案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商标,损害了艾影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综上,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驳回原告机器猫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机器猫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热门排行
- 1《巫师3》次世代版或在TGA现场公布 当天发售免费升级
- 2习近平同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会谈
- 3助力世界文明朝着平衡、积极、向善的方向发展
- 4泽连斯基抨击欧盟限制乌克兰粮食出口:绝对不可接受
- 5区块链与AI、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将带来哪些产业变革?
- 6一起迎接花团锦簇的新春
- 7养老理财产品面面观:分红回报陆续到账,产品净值表现平稳
- 8OPPO Reno10 / Pro 系列手机确认 5 月 24 日发布,现已开启预约
- 9让孩子更像孩子:“中川李枝子童话系列”研讨会在京举办
- 10建筑涂料“三新”破局之路,众咖共话行业“新生态”
- 11习近平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会谈
- 12下半年经济展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大势不会改变
- 13热点栏目
- 14上半年 这些科学新成果或改变你我生活
- 15快换浓眉来否则不打了! 美媒开始黑詹姆斯了
- 16Kim否认与李阳复婚:称他“丈夫”是照顾孩子感受
- 17激进推行“美国制造”或反噬美国自身
- 18如何避免化妆显脏?看这篇就够了
- 19顺丰11.83亿“卖子”,极兔接盘再收一员
- 20美太空公司:中国航天器可捕捉对接卫星 还能摧毁它